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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报税流程
时间:2015-09-18 点击:167 分享到:
一、关于绿色通道申报: 

1、纳税人在填列《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份数”应为当月开具的有效发票份数,即正、负数发票的合计份数,但不包括作废份数(剔除后填列)。

 2、纳税人不再填报《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代开专用发票抵扣清单》、《票表稽核原因说明表》。

 3、报表013名称更改为《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只需填报普通发票的开具情况,不反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情况。 

4、报表36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表》(104项指标,2006年2月申报期起调整为会计报表+20项指标)改为在每月1日—20日前网上均可递交。每月19日和20日,对尚未报送该表的,国税机关通过短信平台发催报通知。21日开始对未报送该表的企业催报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申报期结束后将作废、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明细清单返回给申报所属期有红字或作废发票开具信息的企业。《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在每月20日前网上递交。每月19日和20日,对尚未报送该表的,国税机关通过短信平台发催报通知。21日开始对未报送该表的企业催报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国税发[2005]20号)第十四条,从2006年起,纳税人的《会计报表+20项指标》按月报送电子数据,纸质《会计报表》按季度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20项指标)》、《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和《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只需报电子数据,其他申报附表纸质资料一律在报税时一并报送。各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报的申报附表见附件。

 二、其他相关事项:

 1、对一主多分开票机的报税工作流程调整为:主分开票企业报税时必须携带所有报税IC卡,在报税时依次先报分开票机数据,再报主开票机数据,主开票机数据报完后将由系

统自动进行票表比对。比对相符将自动解锁,解锁后必须再次将分开票机的所有IC卡交由国税机关进行一次“非常规报税--自动清卡”操作,方可保证所有分开票机正常开票。如票表比对不符,则由国税机关按照比对异常处理规定处理后再对主分开票机进行手工解锁。 

2、因在申报期内未报税则不能购票,用票量较大的一般纳税人在所属期月底前建议留有适当的专用发票余量。 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清单: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和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会计报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20项指标)》;(自2006年所属期起)

(3)*《普通发票销售明细表》

(4)*《作废、红字发票原因分析表》

(5)《货物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6)《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7)《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8)《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废旧物资购销存月报表》;(废旧物资经营单位)

(9)《总分支机构税收情况明细表》;(有本地分支机构的纳税人)

(10)《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有异地分支机构的纳税人)

(11)《福利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附表》;(福利企业)

(12)《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站 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1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已开具的机动车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识别代码清单》、《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

(14)《废旧物资/农业产品收购统计表》;(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

(15)《增值税减半征收申报附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等减半征税企业)

(16)《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实行就地预征的供、发电企业)注:前面加“*”的表示只需报送电子信息;本清单中未包括出口免抵退企业应报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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